云商市〔2009〕80号
保山市、大理州、楚雄州、普洱市商务局,各项目承担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下达2008年“东桑西移”工程蚕茧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商运函[2009]10号)要求,我省保山利根丝绸有限公司、祥云县银龙茧丝绸有限公司、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景东县佳浩茧丝绸有限公司蚕茧基地巩固提高项目及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蚕桑蜜蜂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等两个配套技术攻关项目列入了2008年“东桑西移”国家支持建设项目,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抓紧实施。 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请保山利根丝绸有限公司、祥云县银龙茧丝绸有限公司、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景东县佳浩茧丝绸有限公司蚕茧基地巩固提高项目及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蚕桑蜜蜂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配套技术攻关项目尽快完成相关建设工作。同时根据工作安排,我厅将组织项目验收专家小组,对上述四个蚕茧生产基地巩固提高项目及两个配套蚕茧生产技术攻关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请各州市商务局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指导项目实施企业严格按照《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东桑西移”工程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08]417号)要求,按照项目申报建设内容如实准备相关验收材料,真实填报《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发展性项目(“东桑西移”工程专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需附项目建设内容详细情况、项目资金财务专帐及主要物资采购发票、农户领取补贴、相关物资分发签名册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相关照片等详细材料。同时,各企业要对本地实施“东桑西移”工程的典型经验和主要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为确保项目验收工作如期完成,资金及时到位,请各项目实施企业于6月8日前将上述“东桑西移”项目验收材料及总结报告(五份,含电子版)上报省商务厅,我厅届时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逐一进行实地验收。 联系人:李家顺 电话:(0871)3210092 传真:(0871)3121298 邮箱:yn_jsb@126.com
附件: 1、《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东桑西移”工程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08]417号) 2、《商务部关于下达2008年“东桑西移”工程蚕茧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商运函[2009]10号) 3、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发展性项目(“东桑西移”工程专项)验收报告
二00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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