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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
2006-09-07 15:25  文章来源:云南省商务厅市场流通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法定依据]

《茧丝流通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8号令)

[办理程序]

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初审—复审—处长审核—厅办公室核准盖章—向企业发放资格证书

[申请条件]

鲜茧收购、加工企业

[申报材料]

1、云南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申请表;

2、桑蚕鲜茧收购、桑蚕干茧加工质量保证条件审核意见书;

3、工商预核准登记;

4、公司章程、经营场所(土地使用证)、资金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与县乡人民政府签订的种桑养蚕项目开发合同;

6、县级人民政府确认书;

7、县、州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意见书。

[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受理时应一次告知补正材料

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

根据《云南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细则(暂行)》的通知要求,企业到我处领取《云南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申请表》,递交完备材料后我处每年2~3月受理办证。

[许可公告网站地址]

www.bofcom.gov.cn市场流通处网页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承办处室]

处室名称:云南省商务厅市场流通处

联系电话: 0871-6113871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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